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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新闻
加快市场流通立法
2006-04-04 10:53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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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规范促进流通业的发展,中国政府高度关注有关市场流通法律的建设、完善。中国商务部开始 构建市场流通法律框架,正抓紧制定市场流通方面的有关法律、法规。

  20日召开的全国市场流通法律工作会议上,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女士指出,商务部将争取在3至5年时间内,初步建立起包括规范市场 主体、市场行为、市场秩序、市场调控与管理等方面的现代市场流通法律体系。

  自1993年以来,中国流通产业创造的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长期保持超过8%的增幅。2004年,中国流通产业新吸收就业人员超 过170万人,社会总从业人员超过5000万人。"但是,市场流通法制建设远远滞后于产业发展的状况,已成为中国流通产业进一步发展 的阻碍。"马秀红女士说。

  这种市场流通法制滞后主要体现为,商业领域还没有形成科学、明确的法律体系,没有一部完整的以市场流通活动为调整对象的基本法。 新发展起来的如商业连锁经营、商业特许经营、无店铺销售等商业流通方式的促进与规范,对大型商业设施的管理,对市场监测与运行分析、 市场调节的管理,以及对典当、再生资源回收、旧货市场等特殊行业和酒、成品油等特殊商品的管理,目前还缺乏科学的、稳定的法律制度与 手段来引导发展。

  中国政府对流通领域的立法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。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今年4月找来的全国流通工作会上指出,流通法律体系和商业信用 体系建设将成为中国流通改革与发展的主要目标。

 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介绍说,反垄断法作为市场流通立法工作的重点,已列入国务院2005年立法规划的一类项目,另一部重要法 规棗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条例等也被列入国务院二类立法规划项目。

  围绕规范市场主体、市场行为、市场秩序和市场调控与管理四个方面,商务部正在积极制定相关法律、法规。这些法规有的已经完成、上 报国务院,有的正在积极研究制定中。这些法规包括反垄断法、成品油市场管理条例、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、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应急管理 条例、商业网点条例 、二手车流通条例、大宗商品批发市场条例、农产品流通条例、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、商业连锁经营管理条例、酒类流通管理条例等。

  全国人大法工委主任黄建初说,今年可以称为中国的"民商法年",除即将出台的物权法、企业破产法等市场经济的"支架"法律已进入 立法的最后阶段。另外,反垄断法、直销管理条例、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条例、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6个流通法规已完成起草工作并上报国 务院审议,有望近期出台。有关外商投资商业领域、汽车品牌销售、典当、拍卖、特许经营、租赁等十多个部门规章已颁布实施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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